得不償失
酒醉駕駛或酒後駕駛,簡稱酒駕,指的是在酒精、酒類飲品或可導致精密操作能力降低的藥物影響下控制並駕駛機動車輛(包括單車、有發動機、電動機的交通工具),在許多國家被認定是交通違規行為,甚至規定為犯罪。
酒醉駕駛會影響安全駕駛能力,使得發生致人死傷的事故風險大增,在刑法上被認為是屬於「有認識過失」的範疇,即「預見該事會發生,卻確信其不會發生而不做防範」的一類,但由於酒駕經常是基於漠視他人生命的僥倖心態,而因此發生多起嚴重死傷事故,而這是原本可以避免的,因此有些人認為酒駕即殺人,或不確定殺人故意。
國軍時常宣導酒後不開車,仍有極少數的人可能吃了藥物或吃了含有酒精成份的食品,本人並未察覺,但體內留有酒精殘值,導致酒駕的情勢發生,這些都是可以避免的,千萬別為了這種錯誤而結束自己的軍旅生涯及前途,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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