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防制是我國軍軍紀要求的重點,在積極強化防範與宣導措施的政策下,「酒駕等同失業、酒駕接近死亡」的標語已深植我們的心中,不過對於「酒精殘值」的正確觀念,仍然需要加強宣導。
據研究,飲酒後個人的代謝酒精速度係依體重、體質不同而有所差異,即使經過休息,身體內的血液酒精濃度仍有殘存之可能,此時若駕駛動力交通工具,進而遭警方攔檢或肇事,即等同於酒後駕車。
經警政署統計,109年1至12月酒駕肇事137件、受傷59人、死亡142人,上述相關數據代表因酒駕肇事而造成許多人家庭破碎。因此,酒駕是一種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的危險行為,經過探究肇因,肇事者多為抱存僥倖心態所致,輕者傷殘,影響日後謀生能力,生活陷入困頓,重者則造成家庭的破碎,將帶給親友們永生難忘的夢魘。
俗話說:「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頭是百年身」,如何記取他人慘痛的經驗,當作自己的教訓是我們的首要,過去已有太多活生生的個案,當做我們的借鏡,倘因酒駕肇禍衍生死亡案件,不但成為殘害社會安全的劊子手,更會造成數個家庭的悲劇,對國軍譽影響甚鉅。務必謹記若有飲酒,應律定安全駕駛或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方得以確保個人生命的安全。
重視酒精殘值,根絕酒駕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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