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的維護靠你我

廉政所產生的效益是「信任」,軍人的義務則內化出廉潔。但廉潔不是道德教條,而是法定義務之層次。讓每個志願執干戈以衛社稷者,都能以維繫國軍廉能風尚為職志,服膺「廉政」的各項原則,把清廉自持日夜縈懷在心。國軍文職與軍職人員,在廉潔的要求上是一致的,任何涉及權益的事項,諸如:人事升遷、進修派訓都應公開透明;同時,國軍必須以最嚴格的標準執行人員的考核與派任,高階幹部更應以身作則,使全軍上下都能自覺遵從,明白軍人廉能是至高的榮譽,達到風行草偃的成效。
綜言之,反貪腐已是國際性問題,「廉政」是無止盡的工作,不僅是每個國家的公論,亦成為共同任務。公權力必須是「乾淨無瑕」,才有資格要求人民履行一定的義務,此所以「賄賂罪」中,立法者對行賄與收賄的可罰性及刑度各有不同判斷;蓋因在賄賂行為中,收賄的一方多半為公權力擁有者,而行賄者相對處於弱勢,且大抵非自願,所以可針對雙方不同情狀及行賄者出於主動或被動,分別為不同刑責的決定。近年來,世界各國皆強調防制不法所得的洗錢行為,臺灣在全球反貪腐運動中扮演重要角色,政府需結合公民力量及民間企業,從行賄、收賄兩大面向打擊貪腐;而推動肅貪防弊、整飭軍風紀律,是國軍神聖職責,將持恆貫徹,並以「零貪腐、零風險」為追求目標,共同為打造更廉潔的國軍及願景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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