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發生加油站油品洩漏影響環境,臺南市環保局除要求業者自主監測及定期申報,更不定期抽驗與調查加油站土壤及地下水,110年5月底止,1業者未於期限內申報,遭裁罰6千元並限期改善。抽驗17站加油站,1站數值略高,已列入重點追蹤查核名單,預計今年將再抽驗96站加油站。
加油站地下儲槽系統一旦洩漏恐造成地下水、土壤等環境污染,法令規範加油站業者應定期自主監測與申報,每年5、9、1月要申報前4個月的監測資料,違者將依水污法處以新臺幣6千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款並限期改善,若屆期未申報或申報不完全者,按次處罰。
臺南市環保局統計,目前轄內營業中加油站共295站,至申報期限5月31日止294完成申報,1家未在期限內完成申報。109年轄內加油站業者均定期、如期完成自主監測申報。
另外,環保局每年亦會抽驗設站時間較久、較長時間未更換管線等污染油品洩漏機率較高之「污染潛勢高」之加油站。環保局表示,110年預定要抽驗103站加油站,1至3月已抽驗17站,其中1站數值偏高,已列入追蹤查核,至少要追蹤4次數值恢復,才會解除追蹤列管。去年109年共抽驗29站,1站經分析為污染潛勢高站,經追蹤4次已恢復正常,解除追蹤列管。
環保局表示,歷年來主動抽驗、調查轄內加油站,16年來掌握32站加油站油品洩漏而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整治或控制場址,業者均積極改善,現僅4站尚未完成。
承辦單位:土壤污染管理科
承辦科長:王世為 電話:06-2686751#340
承辦人員:陳永祥 電話:06-2686751#338
業者自主監測申報+環保局抽驗 雙管齊下防加油站油品洩漏
新聞來源:https://www.tainan.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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