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連假即將來臨南市勞工局今(10/4)辦理勞動基準法宣導會提醒事業單位留意連假期間之出勤及工資等相關規定
新聞來源:https://www.tainan.gov.tw/



為增進南市事業單位及勞工對勞動基準法認識及瞭解南市勞工局職安健康處於疫情趨緩之際,在符合中央防疫指導原則下,陸續和各區公所、農會、商圈及各大工業區合作辦理勞動基準法宣導會,有鑑於國慶連假在即,且為能提升偏遠地區勞動知能,今日(10/4)於臺南市大內區公所圖書館辦理勞動基準法宣導會,邀請大內區及鄰近地區之事業單位參與,加強說明國定假日連假出勤及工資相關規定,督促事業單位提供合法之勞動條件,保障勞工權益,落實黃偉哲市長打造「希望家園」的願景。
    勞工局局長王鑫基表示,每逢連假前夕,連假期間出勤及工資相關規定之諮詢電話量接踵而來,連假後連假期間出勤工資爭議案件亦明顯增加,尤其以假日出勤未加倍給付工資爭議為多,考量今(110)年國慶日恰於週日,為避免事業單位因不熟悉法令規定而不慎觸法受罰,影響勞工權益,勞工局職安健康處於今日辦理勞動基準法宣導會,加強解說國定假日連假出勤及工資相關規定,協助事業單位符合法令規定。王局長提醒,10月10日國慶日為法定之紀念日,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假並給薪,當日如適逢勞工休息日及例假者,則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於國定假日(補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工作者,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付出勤工資。
臺南市職安健康處處長李炫昌說明,如勞雇雙方約定採以「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的出勤模式者,因10月10日當日適逢勞工例假日,故應再依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1條規定,將國慶日補假於10月11日。10月10日因已將國慶日調移至隔日,故該日仍維持例假日性質,除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之情形發生外,雇主不得使勞工出勤工作。另10月11日性質為國定假日,若有出勤之事實,於8小時內不論出勤多久,雇主皆應給予加倍工資;10月9日為休息日,若勞工出勤應給付休息日加班費,各事業單位務必留意相關規定,以免損及勞工權益。
為讓民眾快速瞭解勞基法重點內容,勞工局也將製作國慶日連假出勤及工資提醒的宣導圖卡,並置於勞工局網站-「秒懂勞工權益資訊報你知」專區及勞工局專屬網頁「臺南呷頭路」臉書加強宣傳。
勞工局10月份實體課程宣導會共計規劃4場,除今日宣導會場次外,勞工局10月將陸續於19日假臺南市立圖書館、21日假經濟部工業局安平工業區服務中心、26日假臺南市柳營區農會1樓多功能會議廳等地點辦理勞動基準法重點解析宣導會,以督促事業單位提供合法之勞動條件,保障勞工權益,並有助於企業之永續經營,共創勞資雙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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