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來電視新聞或報紙經常刊著,酒後駕車肇事所造成的社會新聞,我們所居住的臺灣這片土地上,喝酒可以說是一種習俗,交際應酬時難免少不了喝酒,但是在喝酒之前一定要有一個概念,就是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如有餐敘或活動需要飲酒時,應事先安排駕駛或者搭乘計程車等交通工具,絕不能酒後駕車,這樣才能確保自己本身及周遭朋友或路人的安全,警方也不定期的實施路檢,目的就是為了友防範酒駕事件肇生,最終引起傷亡,所以我們不能因為一時貪杯,釀成大禍,同時也應提醒一起餐敘的朋友,千萬不能酒後駕車,才不會毀了自己的精彩人生,保護自己尊重生命,一定要杜絕酒駕。
酒精讓人沉迷,是一種民俗風情,是一種社交模式,是一種短暫放鬆自我,也是一種熱情,這些種種因素加在一起,會讓部分的人愛不釋手,但這都沒關係,重要的是當我們在飲酒前,要懂得珍惜你我甚至他人生命,酒駕肇事已經變成社會常態,因此相關罰則也都加重處分,這代表著我國政府非常重視酒駕肇事,因為這會間接危害社會,迫使其家庭因遭受酒駕肇事而發生人員受傷甚至死亡,這都是我們所不願意看到的,因此無論我們喜歡喝酒,或不喜歡喝酒,都要建立著禍害人生,醉不上路的觀念,可以即時阻止酒駕肇事案件發生。
禍害人生,醉不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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