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於111年2月18日起寄發合格證書,受理獎勵申請期間自111年2月18日起至111年3月21日止,歡迎踴躍提出申請!
◆申請方式及文件請參閱附件-臺南市110年客語能力認證獎勵計畫
◆獎勵對象:
凡參加110年客語能力認證,報名時【通訊地址】欄位填報「臺南市」,通過認證合格者,請向本府提出申請獎勵。
◆獎勵標準:
中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核發新臺幣壹仟元(獎勵金或等值禮券)。
中高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核發新臺幣貳仟元(獎勵金或等值禮券)。
◆受理期間及送件方式:
自111年2月18日起至111年3月21日止受理獎勵申請,
請檢具申請資料郵寄至臺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文教推廣科(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4樓)
◆洽詢電話:
臺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文教推廣科 鄭小姐 06-2991111分機8964
【認證獎勵申請】臺南市110年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獎勵,受理申請自111年2月18日起至111年3月21日止
新聞來源:https://www.tainan.gov.tw/
避免法律糾紛,轉載本區文稿請先徵得原作者同意!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