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知反毒法規,避免淪為運毒幫凶
我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運輸毒品罪」係屬重罪,雖因毒品級數會有不同法定刑度,然最重為死刑或無期徒刑,最輕亦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而運輸毒品罪之所謂「運輸」,係指轉運輸送而言,不以自國外輸入國內或自國內輸出國外者為限,其在「國內運送」者,亦屬之。至於運輸之動機、目的係為己或為他人,運輸之方法為海運、空運、陸運或兼而有之,均非所問,只要是本於運輸意思而搬運輸送之意圖,而為搬運輸送之行為,即可成立運輸罪。
由此可知,運輸毒品並非一般人所認知:只有透過漁船海運或海關空運入出境,而且是運送大量毒品才會構成云云,舉凡海內旅遊、搭乘公共運輸、郵寄收受包裹、網路購物,均需謹慎小心,不要隨意替陌生人或毒梟運送或收受不明物品,成為他人運毒的車手工具。因此,呼籲官兵切勿貪圖小利、心存僥倖,以免須承受重罪處罰,除嚴重傷害國軍聲譽,更得面臨有家歸不得之窘境,因而抱憾終生,後悔不已!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