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擅離場,肇事逃逸不冤枉
某女子駕車與機車發生擦撞,導致機車乘客受傷,卻在詢問駕駛獲覆「沒事」後,未詢問乘客傷勢即離開現場,所涉肇事逃逸罪經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其不服因肇事逃逸遭吊銷駕照提起行政訴訟,經法院判決駁回。
交通事故易生傷害甚或重至死亡情事,因此法規要求駕駛人肇事後,應負相關處置責任,而於肇事後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採取救護措施,該女子對乘客未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即駕車離去,符合肇事逃逸的違規要件。
不幸發生交通事故,務必下車查看對方駕駛及乘客狀況,並採取相關處置措施及報警處理,千萬別因為趕時間或是覺得對方沒大礙就離開,不然很可能會吃上罰單,甚至官司!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