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民政局 發稿日期:112年12月15日 臺南市各區調解委員會自成立以來,一直致力於解決地方民事爭端,為市民提供簡便的爭端解決機制;去(111)年臺南市調解受理件數有12,019件,調解成立案為10,289件,調解成功率高達85.6%,有效減少法院訟源、迅速化解紛爭,擔任雙方「和事佬」的調解委員功不可沒。 112年本市榮獲中央獎項之委員共計69人為歷年之最:服務年資行政院長獎爲洪伯文主席等22人、服務年資內政部長獎方俊雄主席等47人。調解業務的推動,有賴各區調解委員辛苦的付出,其中服務年資超過20年獲得行政院長獎表揚的官田區洪伯文主席就是地方上具有服務熱忱的「公道伯」代表。 多年前有一位家境不甚寬裕的年輕人騎機車上班途中與轎車擦撞導致腿部粉碎性骨折而無法工作,後續透過向官田區公所申請調解,並在調解過程中由洪主席耐心居中協調,不僅兩造雙方在理性的狀況下調解成立,並且也讓受傷的一方能獲得合理的理賠金額。雙方當事人均非常感謝洪主席能讓案件不用經過冗長的司法程序,就獲得圓滿的結果。 而洪主席除了在調解流程進行時能夠用己身的專業為民服務。在接收到較複雜的案件時,甚至會親自到案件現場瞭解狀況。洪主席認為進行調解時首重耐心,透過傾聽兩方之陳述,了解爭議之關鍵點,勸解雙方不互相指責,進而尋求在雙方能接受的方式下進行商談,這樣調解成功率更高。官田區公所調解業務在洪主席帶領所有委員與調解行政人員的努力下,連續五年榮獲本市調解績優團體獎乙組第1名,實屬不易! 臺南市長黃偉哲表示,調解委員的精神在於「公平」、「熱忱」與「耐心」,耐心的傾聽,幫助兩造當事人釐清問題真相、疏導怨恨,和諧的化解紛爭,避免在訴訟法庭中相互攻訐、傷人傷己,也使爭端能夠和平落幕。 民政局長姜淋煌表示,委員在調解過程中除了兼顧情、理、法的原則,提供專業且切合情理之建議,更需要透過長年調解的經驗讓雙方能共同感受到誠意,進而在和平理性的氛圍下調解成立。調解制度不但減輕司法負擔、提升司法品質,還能化干戈為玉帛,對促進社會祥和的貢獻更功不可沒。感謝各區委員的熱心貢獻,也希望市民們能夠多加善用各區調解委員會來處理相關爭端,期望臺南市在大家的努力下更臻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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