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新聞及國際關係處 發稿時間:112年12月21日 發稿人:葉冠伶、林靜怡 台南市議會第4屆第4次臨時會今(21)日於永華議事廳舉行閉幕典禮,由議長邱莉莉擔任主席,台南市長黃偉哲率各局處首長列席,並進行確認各委員會議案審查報告及及三讀議案第二、三讀會等事項,本次臨時會通過包含聯席審查墊付款案、一般提案及113年度台南市總預算暨附屬單位預算案,黃偉哲感謝市議會各議員對本次臨時會各案的支持,期盼未來執行順利,市府團隊持續攜手府會推動市政,為市民更大福祉而努力。 黃偉哲表示,台南市議會盡監督之責,給予市府許多施政上的建議,市府會檢討並妥善處理。黃偉哲強調,預算通過後,接續的重點就是執行效率,對於市民有益的部份,市府會努力來做,尚有爭議的部份,市府也會協助向中央反應,期盼能減少民怨,他並再次感謝市議會,於今年年底前審查完明年度的預算。 ---------------------------- 針對議員關心道路型夜市使用費收取問題,經發局說明,道路使用費收取仍依據台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47臺南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第6條第1項規定辦理。使用費計收標準,由管理機關訂定或比照市有土地租金標準計收。 關於議員提及未取得設置許可之道路型夜市,為什麼無須繳納道路使用費乙案,經發局表示,目前已有20處道路型列管夜市申請設置許可,繳納道路使用費。另尚未核准之道路型夜市市府除依程序輔導稽查外,也將與道路主管機關、法制單位等共同研商是否可收取道路使用費。 ---------------------------- 針對議員關心未在合法市場用地上之民有市場輔導計畫及期程列管進度問題,市長黃偉哲表示,市府團隊未來仍會持續努力納入輔導及管理。 經發局回應,台南早期由於地區性民間日常消費採購需求而由民間陸續興建營運民有市場。目前盤點民有市場總計58處,其中屬「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第3條規定之都市計市場用地或非都市土地之甲、乙、丙種建築用地及商業區計有29處,另有29處未符合用地經營之民有市場,後續將請都發局檢討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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