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社會局 發稿時間:113年1月2日14:10 為照顧本市弱勢民眾經濟生活,黃偉哲市長責成本府社會局自今(113)年1月起6項社福津貼提前於當月10日入帳,倘遇假日則提前發放;另113年度6項社福津貼亦會參照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成長率,調整給付額度,於今年1月份將暫先以成長率7%為調增基準發放,實際調整比率,俟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告112年度CPI成長率後,於後續月份再進行退補差額。 黃偉哲市長表示前6項社福津貼包含低收入戶家庭生活補助、低收入戶兒童生活補助、低收入戶就學生活補助、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現行依慣例於當月15日發放,遇假日提前發放,自113年起將提前於當月10日發放,本府已責成社會局及財政局提前作好因應準備,每月提前發放社福津貼,讓弱勢民眾可每月提早支領及規劃運用。另6項社福暫依7%為調增基準發放額度後,1月份各項津貼發放金額如下: 一、低收入戶生活補助1款:每人每月新臺幣1萬1,880元;2款:每戶每月新臺幣6,803元。 二、低收入戶兒童生活補助:每人每月新臺幣2,998元。 三、低收入戶高中職以上就學生活補助:每人每月新臺幣6,803元。 四、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一)列冊低收入戶輕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新臺幣5,420元。 (二)列冊低收入戶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新臺幣9,455元。 (三)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5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輕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新臺幣4,036元。 (四)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5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新臺幣5,420元。 五、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一)未達最低生活費1.5倍老人:每人每月新臺幣8,302元。 (二)最低生活費1.5-2.5倍老人:每人每月新臺幣4,151元。 六、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補助:每人每月新臺幣2,190元。 社會局盧禹璁局長表示前項發放期程調整,今(113)年自1月份社福津貼預計於1月10日入帳,2月份則為體恤讓民眾過個好年,預計將於2月5日入帳;另為因應各項社福津貼提前發放,除領現金補助款之民眾外,呼籲以匯款方式領取補助款之民眾,倘異動帳戶資料,請提前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辦理更正手續,以避免款項入帳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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