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目的:綠能燈區作品於燈會過後,開放外界認領利用。
公告期限:即日起至3月15日止。
公告認領項目:請見附件資料。
認領聯絡方式:電洽06-2991111#6838 王小姐。
備註:
認領作品經拆卸後,需由認領單位自行組裝及接電。
燈飾保存及清運需由認領單位自行負責。
因作品及燈飾均為消耗性物品,不具100%均能發電使用。
同一作品認領單位二位以上者,採平均分配,無法平均分配採抽籤分配。
綠能燈區作品於燈會過後,開放外界認領利用
新聞來源:https://www.tainan.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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