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酒駕肇事,維護部隊榮譽
每天在收視電視新聞或是翻閱報紙時,最令人痛心的就是酒駕致人於死的新聞,看著受害者家屬哭喊的畫面,也都會為受害家屬感到同情。為回應社會期待及落實政府「酒駕零容忍」政策 ,立法院已於3月26日完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修法,針對酒駕罰則、同車共責及酒駕累犯管制作為,都將加重處罰;另行政院也於3月28日完成 「刑法」修正草案,增訂宣示條文,期待落實執法,做到酒駕防制,不讓酒駕者有僥倖的心態。

酒駕修法重點為,調高酒駕罰鍰金額:酒測值超過0.15~0.25毫克,汽車駕駛處3萬以上、12萬以下罰鍰;機車駕駛處1.5萬以上、9萬以下罰鍰;加重酒駕累犯刑罰:汽機車駕駛5年內第2次酒駕者,汽車駕駛罰12萬元;機車駕駛罰9萬元;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罰鍰金額在累加9萬元;永久吊銷駕照:酒駕者致人重傷或死亡者、拒絕酒測、5年內2度拒檢並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同車共責:汽車駕駛人酒測值達0.25毫克或血液酒精濃度達0.05%以上,年滿18歲同車乘客罰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年滿70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之乘客不在此限;加裝酒精鎖:因酒駕被吊銷執照,並重新考照的駕駛人若不依規定使用配備車輛酒精鎖,可處6,000元以上、1萬2,000元以下罰鍰;自行車酒駕加重罰則:罰鍰金額調高至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拒絕酒測罰鍰金額也變成2倍,最高可處2400元罰鍰。

酒駕真的是害人害己,傷害到無辜的家屬,失去了摯愛的親人,並且也害自己丟了工作,真的是得不償失。

時時刻刻都要互相提醒,「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喝酒騎自行車都是算酒駕的行為,千萬不要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在軍民都對於酒駕零容忍的態度,立法院也在法律上修訂並加重刑責,希望就是遏止酒駕事件的發生,能維護道路安全之外、最重要就是讓酒駕事件不再發生,造成家屬不必要的痛苦。

酒駕是損人害己的行為,為確保官兵的生命安全, 維護國軍榮譽與形象,各級幹部應採取積極作為 ,使官兵都能以他人教訓為借鏡,不因個人違反酒駕禁令,讓家人流淚,徹底杜絕酒駕事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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