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男子酒後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上路,途中因左後照鏡破損遭警攔停,警方盤查時發現他渾身酒氣,遂對其實施酒測,酒測值達每公升0.27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並當場禁止駕駛、移置保管車輛。 「微型電動二輪車」是屬於電力發動的「動力交通工具」,酒後騎乘上路,酒測值超過0.15MG/L,就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超過0.25MG/L以上,即構成公共危險罪嫌。 酒後駕車將嚴重危害交通安全,「酒後不上道」才是保障自己與他人安全之道,切勿心存僥倖,認為酒後騎乘微型電動輪車就不會違反規定,以免面臨罰鍰及刑事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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