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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日:2015/12/16 05:12:00 PM
發稿人:章涵 | 修改新聞稿
台大法學院教授林鈺雄:引進兩公約再審制度 不是最高法院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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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法學院教授林鈺雄:引進兩公約再審制度 不是最高法院說了算 
  
 (記者章涵/台北報導) 
  頂新案判決全國譁然,法官的判決如何呼應人民期待?台大法學院教授林鈺雄從鄭性澤案說起,除探討公平審判,也關心台灣的死刑要怎麼走下去?台灣的司法目標在哪裡?鄭性澤被判死刑的依據只有自白,2014年監察院調查報告認為此案的審理與證據都存有重大瑕疵,林鈺雄認為應引進兩公約再審制度,希望任何人在法律面前,都應受到公平的審判,也讓臺灣有正常法制國家的出路! 
  
  發生於2002年的鄭性澤案,起因於他的朋友羅武雄在台中一家KTV包廂酒醉時亂開槍,後來與警察發生槍戰,員警蘇憲丕與羅武雄二人死亡。兇槍上並無鄭性澤的指紋,而他在槍戰中,小腿中彈,開放性骨折,如何可能移動位置開槍?現場地板也無任何血跡可說明鄭性澤曾經移動位置,而且鄭性澤與子彈擊發位置之間,還坐了兩個人,鄭性澤如何拖著中彈的小腿,來回移動?於槍戰中緊鄰鄭性澤的友人也作證,於槍戰時,並沒有感覺鄭性澤有離開過。歷經21次開庭,鄭性澤均表示自己是被刑求的。然而,這些對鄭性澤有利的證據,法院均不接受。2006年判決死刑確定。2014年8月甫上任的檢察總長顏大和認為本案審理可能有調查未詳盡的違法之處,向最高法院提起再審,2015年8月遭駁回。 
  
  台大法學院林鈺雄教授表示,這是一個關係著司法程序的死刑案件。關於要不要再審,舉德國的例子,他們雖然不會隨便開啟再審,但如果有提出比較專業的理由,就會開庭請鑑定人在法庭上說明,但在臺灣,絕大部分情況都不開庭,因為法官沒有在聽,這是我們台灣開啟再審最大的問題! 
  
  鄭性澤應該受到公平審判!林鈺雄指出,死刑判決不只是要符合公平審判的最低標準,還應該要做為公平審判的模範判決,程序上如果這一點都做不到的話,司法就沒有資格去剝奪任何人的生命! 
  
  一輩子都在研究刑事訴訟的林鈺雄,認為沒有一個國家的司法制度是完美到可以判處人死刑!司法會犯錯,司法犯的錯造成另一個司法的不法。他呼籲,要正視並彌補「司法不法」,包括法官中立性、無罪推定以及媒體的公審等。 
  
  什麼是「司法洗錢理論」?林鈺雄指出,我們有很多違反兩公約的地方,例如濫權追訴,當事人被警察刑求取得自白,檢察官那邊再依據警察的自白取供,最後審判就用檢察官的筆錄,這已經是現在台灣的司法洗錢模式,檢察官變成白手套在洗黑錢,法官就變成道貌岸然的商人! 
  
  林鈺雄認為鄭性澤案刑求沒有被調查,不合乎公平審判,就不能排除「司法不法」,法院有應依職權調查的義務。他建議要採真正的憲法訴願制度,讓臺灣有正常法制國家的出路,並引進兩公約再審制度,而不是最高法院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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