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男子在友人住處餐敘飲酒後,駕車返回住處,途中因不勝酒力,於道路停等紅綠燈時睡著,巡邏員警路過發現,敲車窗叫醒駕駛,男子精神恍惚告訴警方沒有喝酒,但警方懷疑酒駕而施以酒測,酒測值達0.32毫克,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喝酒會使人精神恍惚、注意力無法集中,反應變慢,並對周遭環境和車況變得缺乏警覺,導致酒駕者無法注意道路狀況,增加發生事故風險,嚴重危害自己和用路人的安全。
聚餐如有飲酒,無論喝多喝少均不可開車上路,切莫一時貪圖方便,並自以為意識清楚,就未請親友接送、代駕或改搭公眾運輸工具而自行開車,以免遭警攔查送辦,甚至肇生嚴重事故,危及他人安全。
一分鐘法治教育-酒後開車路中睡,公共危險罪相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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