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廉潔,利益迴避
堅持廉潔,利益迴避
某次唐文宗問工部侍郎柳公權說,近來外界對朝廷的措施,有什麼不滿意或批評的地方?柳公權說:「朝廷派郭旼做昐寧的縣令,有些人認為有問題,並且講了閒話。」文宗很不悅的說:「郭旼是太皇太后的季父,品德清廉,也沒有過失,如今只放他去做一個小縣官,難道還有什麼問題嗎?」柳公權接著說:「以郭旼的才德和貢獻,確實足堪此任,但是議論的人說,郭旼曾經將二個女兒進獻給宮裡,並因而獲取官位的…。」文宗於是喟道:「他的女兒是來參見並侍候太后的,又不是來做我的妃子,你們何以大驚小怪…!」柳公權聽了以後卻說:「像這樣瓜田李下的嫌疑,哪是每個人都知道的啊!」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利益迴避的重要性,雖說身正不怕影子斜,但身為公務人員,更應以高品德標準要求自身,面對可能造成嫌疑的場合、關係、交往等等,都應極力迴避,倘不經意涉入其中,亦應當機立斷離開現場,至國軍人員亦應依「國軍人員廉政倫理須知」等相關規範按個別類型事件分別辦理登錄、付費收受或退還等後續處置作業;惟請特別注意,如獲受之財物或利益價值已明顯逾正常社交禮俗額度(如獲贈名貴首飾或高級跑車等),復依情節疑為要求特定職務行為之對價,則該等財物及不正利益極可能成為行為人觸犯行賄罪之證據,不宜逕予退還,應由政風機構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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