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還要多少人陪葬,才能喝止台灣酒駕的歪風呢?
在修完法後到底可以阻止多少這些重蹈覆轍的事件發生呢?
類似的酒駕案件曾出不窮,酒駕不重罰傷天害理,難道我們要繼續縱容這些慣犯嗎?
很多酒駕的人抱著僥倖的心,幸運的話沒有發生交通事故,最壞也是被臨檢到,
這種人沒有變少只有更多,有錢的人錢繳一繳就沒他的事了,隔天繼續酒駕給你看,
沒錢的人也只是被關,兩三個月後出來一尾活龍也一樣酒駕給你看,有自覺的早就自覺了,
應該說是有安全防範的人根本不會酒駕,也就一些喝酒不想著別人人身安全目無王法的人,事情還是一樣發生,
又有許多家庭因為酒駕而破碎,前陣子就發生了準新娘論及婚嫁,但遭酒駕逆向衝撞致死,
重點是犯人還是酒駕累犯,被拘提後還囂張的嗆聲說「撞死就撞死了,快處理我要回家睡覺!」
引起了許多民眾群情激憤,連法務部都看不下去,表示未來會針對酒駕致死的罰則將研擬朝向比照殺人罪的可能性修法。
但是還是希望可以不要發生了那麼多遺憾的事情再來修法嗎?好幾年前就可以修法了,何必等到現在呢?
如果喊喊口號那我們還需要立法院那些小丑幹嘛,人民自己發聲就好了,不用等到他們,畢竟他們也很忙餐敘很多,
我也不知道選他們到底來幹嘛的,唉~總之一句話「不要酒駕真的很難嗎?」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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