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我認為這根本就是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痛苦之上的事,酒駕者帶著僥倖心態覺得不會被抓覺得自己很清醒,一小段路而已啦等等的心態卻對用路人帶來極大的危險,實屬公共危險罪沒錯,但他們卻不自知甚至一犯再犯,到時候撞死人了再來後悔完全挽回不了任何事情,說自己下次不敢了,當然了這種事除了患有精神疾病的人誰會想要有下次,而最難過的只有喚不回親人的家屬,留下來的人該怎麼辦呢?什麼賠償都無法補償那心裡傷痕的,也希望那些慣性酒駕的人們在做這件事情前可以想想自己的家人愛人,若今天不小心在路上撞上的是自己最重要在乎的人呢?那痛,是不是更深刻?請將心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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