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主流化
兩性工作平等要求男女工作上的平等,消除性別歧視,國軍亦是如此,無論在工的工作分配、升遷、獎懲或提供福利……等,都不能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女性每個月也可以請一天的生理假,也不能以女性已婚、懷孕為理由而解雇。在工作上也要避免在工作上受到性要求、具性意味或是任何性別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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