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琉球潛客襲海龜 海巡署秒逮嫌疑人
https://youtu.be/blfq9Gk8fHc
【記者許逸群/高雄報導】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小琉球安檢所於今(10日),接獲當地民眾報案於小琉球花瓶岩附近海域發現浮潛遊客疑似騷擾海龜情形。海巡人員立即動員全力追查,後於衛生所前方發現該名騷擾海龜之民眾,經完成偵訊後,全案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函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

▼浮潛遊客出手撥弄騷擾海龜

小琉球地區因海洋資源豐富,加上近幾年保育有成,已是台灣著名保育類海龜棲息地,每到假日更是吸引大批遊客前往朝聖,隨之衍生時有遊客非法騷擾海龜情事。10日下午2時許,一民眾氣急敗壞至小琉球安檢所報案稱:「在小琉球花瓶岩附近海域浮潛拍攝海底生態時,意外拍攝到一男性浮潛遊客出手撥弄騷擾海龜,甚至有用腳踩踏之舉動。」,並同時提供所錄之影片,希望能夠揪出影片中的人。小琉球安檢所陳所長受理報案後,立即前往事發附近各間旅店比對追查,最後在衛生所前方發現疑似影片中騷擾海龜之民眾,隨即將其帶回實施筆錄訊問,並協請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海洋生物研究所程教授,判定影片中之海龜品種確認為保育類綠蠵龜。經偵訊後,全案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函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

第五岸巡隊表示,小琉球當地居民對海龜保育意識十分重視,呼籲前來遊玩的民眾,接觸野生動物應把握三不原則「不接觸、不干擾、不餵食」,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違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金;因而導致野生動物死亡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如有發現疑似非法騷擾海洋野生動物情形,可撥打海巡署「118」專線進行檢舉,以共同守護臺灣珍貴的海洋野生動物。

▼拍攝海底發現浮潛遊客腳踩踏海龜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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