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人員設備法在立法院擱置26年成為國際笑話
記者何文勝/高雄報導
台灣立法奇蹟,用台灣人命、及消防安全換來的「消防人員設備法」,立法院擱置26年不審查、不正式修法執行,卻以「暫行人員」妄替國家國考專業人員執行消防專業業務,枉顧台灣人命,值得大眾百姓予以了解、及追查消防體制後,不為人知的內幕真像。
最近,行政院院會在109年11月12日通過審查,將行政院版本之「消防人員設備法」送交立法院審查,將與立法委員林岱樺、楊瓊櫻、張廖萬堅等三個委員各自提出版本合併審查,此次行政院版本送立法院審議,是否會再次因立法院內反對力量過於強大而「再被擱置」,社會大眾都在高度的關注中。
據了解,此次消防人員設備法行政院版本,再送至立法院審查,已經是六進六出,從民國84年就應該要儘速通過之消防人員設備法,直至民國110年,仍處於「準備一讀審查」階段,足足延誤了26年之久,其間公共場所火災頻傳,造成人命死亡財產損失慘重案件不計其實,政府「草菅人命」、輕視民意可見一斑。
每次重大事件後檢討、及推責,都受到社會大眾誹議,所以此法案之審查進度,在行政部門對於公共安全消防的輕忽態度,及立法院一再被遊說團體阻擋立法進度或拖延立法審查進度下,台灣社會是否又要等到下次重大公安火災意外時,再次以「人民生命」來做為推動立法進展之代價?回首消防設備人員法的立法過程、與遭受到的阻力,簡直是一部台灣人民用生命代價去推動立法進程的血淚史。
中華民國消防設備師全國聯合會監事會召集人嚴順福,是「消防人員設備法」的重要推手,他表示消防公安、人命財產,比任何團體利益重要,他在1月17日,於贊助高雄善慧恩慈善基金會、幫助中輟生募款餐會中表示,做好公安如做善事
,人命比利益重要,他希望立法院諸位立委秉於民意,愛惜台灣百姓生命財產安全,別讓利益團體牽制,因為台灣百姓、及媒體都在關注,期待消防人員設備法,能在此次院會中,順利審查通過完成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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