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訊】市府行政暨國際處消保官會同衛生局稽查員於110年10月初針對本市麵攤、賣場業者販售麵條抽驗防腐劑及過氧化氫,經送SGS檢驗結果出爐,抽驗14件麵條中1件檢驗出違法添加苯甲酸0.7g/kg(防腐劑﹔標準為不得檢出),其餘13件皆合格,未檢出過氧化氫及防腐劑。
消保官表示,麵條不可添加苯甲酸(防腐劑),所以麵條製作過程添加苯甲酸屬於違法使用,已移請衛生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處違規業者罰款,並要求業者禁止販售同批產品。行政暨國際處處長項賓和也呼籲麵攤應慎選麵條供應廠商,為消費者食品安全盡一份心力,市府也將持續為消費者食品安全把關。同時,若有消費爭議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會有專人竭誠為您提供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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