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權
同性婚姻權利合法的爭議,透過社會運動的倡議,逐漸增加能見度,對於「同性戀」的現象不再避而不談,而是正視這個已存在的事實。台灣,身處亞洲華人文化圈中,儘管現代化、民主化在台灣深根已久,無法改變的部分則是存在甚至內化成生活的傳統價值,例如:傳統家庭價值,特別是傳宗接代的觀念仍舊維持一定的影響力。台灣對於同性婚姻議題的探討大多數著重憲法以及家庭法等制度面向的問題,其主要核心在於主張同性伴侶的婚姻權利合法化,是基於婚姻平等,同性伴侶有權選擇進入婚姻,在婚姻制度中與異性夫婦一樣擁有相同的權利與義務。所有的家庭都應該擁有基本權利及保障,人權保障不是一句形式上的口號,而是要落實在日常生活的態度中,方能真正達成保障人權的行為。

「亞洲第一」光環的背後是台灣同志先驅歷經30多年奮鬥換來的成果。彩虹是最溫暖的顏色,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於立法院三讀通過,臺灣成為亞洲第一個、世界第27個實行同性婚姻的國家,身在民主自由臺灣的我,為此感到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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