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氣家族《公民覺醒終結萬年稅單》
(記者 何善/報導)台灣稅法學會理事長葛克昌曾表示:「萬年稅單是全世界都沒有的現象。」一張錯誤的稅單可以無止盡糾纏納稅人一生,甚至禍延子孫,行政、司法、立法都沒辦法處理,這樣獨特的現象成了台灣最醜陋的風景? 5月21日(週六)上午8:30,中視將播出神氣家族《公民覺醒終結萬年稅單》,各界學者專家透過目前台灣司法以及稅法現狀來探討「萬年稅單」的議題,並以憲法和法律的本質與意義,來檢視台灣當今無法真正落實有效救濟,進而危害人權的問題。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暨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李永然律師指出憲法第十六條是規定有關人民訴願、訴訟的基本權利,這就是人權。人權的作用就是當政府部門運用公權力來處置人民,而這個處置是有違法或者有不當時,所賦予人民有一個救濟的機會。而人民和行政機關在資訊上是不對等的,所以在法律的設計上、有關租稅的保全措施,或有關訴訟、訴願這些救濟所有有關的法律解釋,應該要傾向於要做有利於人民的解釋。如此一來,才符合我國憲法第十六條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的精神。
李永然提到稅務救濟官司,人民的勝訴率不到百分之六,而稅務機關勝訴率高達百分之九十四,顯現我國的司法機關過於保守。李永然認為在適用各種法律時,就要必須謹慎,要發動核課的時候,要非常的精準,而不是顛三倒四、前後不一。李永然也指出稅捐妥速徵收法是源於刑事妥速審判法的思維,可以讓稅務單位在核課上面更謹慎,不會濫用公權力、法律或怠惰,甚至用行政解釋來超越法律的規定。李永然也希望兩公約實施後,訴訟救濟能夠更周全,政府在運用租稅權的核課也能更慎重,讓人民的財產權獲得應有的保障。
真理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林燦都認為人民固然要按照法律來納稅,但是更重要的是稅捐機關要按照法律來行使核課權。判刑及課稅是對人民最大的兩樣侵害,因此稅捐機關必須要按照法律來課稅,同時也要尊重憲法的人權規定,例如比例原則、平等原則等等,因為每個人都可能是錯誤稅務稅單的受害人。而他提到我國現在的稅務機關,包括財政部、各個地方稅的主管機關、縣市政府,大多都是稅單就是先發出來再說,人民有本事再來救濟。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黃鴻隆會計師提出現行實務上,針對同一事實,同一機關,卻做出二種法律判決認定,很不可思議,大家卻繼續將錯就錯。對於新政府,他深深期待,希望建立以人為本的社會價值。
前財政部長暨前駐WTO大使顏慶章博士指出稅捐機關核課期間它必然是除斥期間,不是消滅時效的性質,所以是一個不變期間,稅法上規定多久就是多久。而在徵收的過程裡面,應該要採取絕對消滅時效的機制,才會有效的來促使稽徵的效率。顏慶章表示在行政救濟的過程裡面,經過上級的法院把原來稅捐機關所做的復查決定或訴願決定已經把它撤銷,結果原處分還存在,這是沒有道理。就好像有個人身上被射了一枝箭然後去看醫生,醫生說把他身體外面那個部分把它鋸掉,但箭還在身體裡面的部分不要處理、不要去面對,這是不可思議的事。
顏慶章認為政府在租稅政策上應該要採取如同刑事政策的角度,要用很嚴謹的角度來對內容加以界定。刑法第2條就明文規定,刑事罪刑法定主義,就是一個犯罪的行為裡面所涉及到犯罪的構成要件等等,都要出自法律明文的規定。我國憲法第19條也規定,人民有依法律納稅的義務,也就是人民的納稅義務也必需要出自於法律的明文規定。
歡迎週六8:30鎖定中視收看神氣家族,太極門網站http://www.taijimen.org 也同步播出。多位學者專家共同探討「萬年稅單」的議題,希望早日實現轉型正義,保障人權。此外,近期發起「世界公民宣言」連署活動,歡迎民眾上網連署http://www.worldcitizens.org.tw,期望凝聚世界公民的力量,落實人權、彰顯正義。
李永然律師認為稅捐機關在適用各種法律時,就要必須謹慎,要發動核課的時候,要非常的精準,而不是顛三倒四、前後不一。
真理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林燦都認為我國現在的稅務機關,包括財政部、各個地方稅的主管機關、縣市政府,大多都是稅單就是先發出來再說,人民有本事再來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