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進士官制度
士官在三軍各部隊編制規模都是職業化的標誌之一,綜觀歐美各國的軍制,不論士官生涯規劃,或者軍、士官分流發展,美軍最為健全,也是我國軍推動精進士官制度最重要的參考對象配合募兵制度的推動,國防部積極的研擬與賡續「精進士官制度」之
作法?包括「地位提升」、「責任賦予」、「信心建立」、「培有專業」與「經管發展」等五大面向,希望能透過授權士官、建立士官責任感、培養榮譽心,並持續参考美軍士官培訓制度,開設各種士官進修深造班隊,配合終身擧習課程,以提升士官素質。國軍於民國83 年第一次推動精進士官制度,因種種因素而失敗停止,現又再次重新推動精進士官制度,三軍司令部及聯兵旅(群)級、營及連單位亦設有士官督導長,然而相關實質待遇輿
地位,若未即時提升,恐難吸引優秀青年投身軍旅,難以勾勒出久任士官之良好願景。
由於士官多數都久任同一單位,欠缺輪調機制,致少数部隊衍生不少弊端,未來配合「精進士官制度」之改革,國軍士官逐漸肩負起軍官部分重耍職務之遂行,使士官體系發展更趨完整,其職務任期允宜明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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