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評為地獄的台灣交通
臺灣以美食聞名國際時,在交通方面也以驚人的方式傳遞國際中,被CNN稱「行人地獄」,包含美國、加拿大、澳洲及日本也呼籲國人注意臺灣的交通及道路,其中美、加更特別指出臺灣駕駛的觀念、橫衝直撞、不尊重行人權益,瑞士外交部更提醒臺灣駕駛具有攻擎性!
而臺灣交通不是近幾年才讓人如此詬病,而是我們從小到大接受的教育:靠右行駛最安全,大車視野死角多,遠離大車最安全,大次車禍九次快、機車兩段式左轉?過馬路前查看左右來車以上等等標語,有沒有覺得很熟悉?
以上都有問題,第一靠右行駛最安全,現在去路上看,紅黄線上有沒有違停?放置廣告招牌、盆栽、變電箱、自家車輛等等,還會有駕駛開啟車門擊落騎士的風險,當你行駛中有這麼多的障礙物, 靠右行駛真的安全嗎?我們是不是該轉念思考了?
第二大型車視野確實受限很多,但不是大車駕駛逼讓其他車輛及用路人的理由。而我們的教育卻是讓學生們在車外體驗(此篇有新關媒體報導)視線死角的危害,教導我們要遠離大車,反觀墨西哥是讓車輛駕駛在外面體驗被車輛呼嘯而過的恐懼不能以車輛優勢去迫使害他人車。
下一個十次車禍九次快就更沒道理了,根據109 年警政署資料統計Al、A2 車禍筆事原因超速只占事故的2%,未依規定讓車、轉彎不當、未保持安全車距及違反號誌標誌管理,分別占了 20.63%、15.33%、8.37%及7.62%,其他原因則占38.35%,而臺灣面對這些問題,只有增加測速照相來遏止。
加上惡劣媒體報導,使重點失焦,不外乎汽車:暴衝、不慎、失誤踩油門、疑似煞車失靈及失控,若是為機車事故則會帶上:重機、騎士、紅黃牌。暴衝、不慎、失誤等等是屬於人為錯誤與車種無關,再加上聳動的標語,營造出車種對立。
以上真正需要思考的是:是否違規迴轉?是否未依規定讓車?是否未保持安全距離?是否注意車前狀況?從警政署資料來看,民國111年1到11月A1 類道路交通事故車種肇事率,大貨車到小客車為7.81%到 0.54%,機車為0.57%,由此可知車禍肇事與車種並無太大關聯,是駕駛人更要為此負責,還有這類駕駛要如何防範或淘汰?
這種車禍已經數不勝數,不能再因惡小而為之。「我平常都這樣開。」、「買個飲料停一下應該沒關係吧?」、「反正其他人也都這樣。」,一時貪圖方便違規已經造成多少生命喪生了?平均每年有422 個行人死亡、交通事故平均有3萬4千多件。我們不能在沉浸於「莫多管他人。」、「我自己沒事就好。」從自身開始改變:不再被劣質媒體渲染,保持是非明辨,吸收正確的駕駛觀念,樹立文明駕駛榜樣,去影響身邊的家人長輩,請他們重視交通安全,維護所有用路人權益,不要讓臺灣的交通停滯不前,做一個文明的駕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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