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員曾麗燕涉聯手秘書和妹妹詐領助理費1330萬,一審重判12年
判決指出,曾麗燕身為市議員,竟利用議員職權詐領助理補助費,並主導犯罪行為,取得所有犯罪所得,顯然辜負選民所託。且於聽聞風聲後,製造公費助理均有實際任職及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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