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廉能軍風,杜絕涉貪不法
依臺灣高等檢察署、司法院判決書資料顯示,106-111年國軍人員涉貪遭地檢署起訴案件達52件,106人,前5大犯罪分別為偽造文書、竊佔公用(有)財務、不違背職務收賄、詐欺取財、浮報價量等類型。涉案人員不僅自毀前程,亦戕害國軍廉能形象,鑑此,國軍人員應加強「國軍人員廉政倫理須知」等相關規定宣導,凡與職務上有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所為餽贈或邀宴,應予拒絕或退還,並落實登陸程序、避免請託關說,秉持「不請客、不赴宴、不送禮、不受禮」原則,維護清廉軍風,若發現不法,應即時檢舉,避免貪瀆情事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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