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愛遭拒不放棄,恐怖行徑不容許
某男子對女同學有好感而有追求之舉,女同學明確表示拒絕後,男子不顧拒絕追求之意,仍持續傳送簡訊、打電話等方式表達愛意,讓女同學痛苦不堪,並向閨密訴苦稱「真的很像恐佈片」,該男子被依犯蹤騷擾罪,判處拘役25日。 
跟蹤騷擾防制法是為保護個人身心安全、行動自由、生活私密領域及資訊隱私,免於受到跟蹤騷擾行為侵擾而訂定。以電話、電子通訊、網際網路等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之行為,均屬跟蹤騷擾行為。
追求異性遭拒應尊重對方意願,切勿以不理性、不正當方式進行跟蹤騷擾,以免使人心生畏怖影響身心,也讓自己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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