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身分搞外遇,不當情感顯逾矩
友軍一已婚士官隱藏已婚事實,搭訕已婚的女子並發生性行為,被記大過2次處分及汰除,其不服處分提起行政訴訟遭駁回。刑法雖已將通姦罪予以除罪化,但並沒有否定婚姻關係存續中。
通姦配偶和小三、小王,因為通姦行為所需承擔的民事責任,除了民事責任,已婚軍人與他人逾越普通朋友一般社交行為,違反不當情感關係,更將面臨行政重懲,官兵同仁們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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