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近年因應人力結構及組織調整,女性同仁投身軍旅逐年增加,然少數官兵性別分際觀念偏差及漠視法規,違犯「性騷擾」、「婚外情」、「過度關懷衍生踰矩」及「營區內未遵分際」等案件,嗣經媒體披露渲染,造成社會大眾不良觀感與訾議,嚴重斲傷軍譽。肇生類案後,除須面對法律及行政懲處外,亦自毀前程,造成家庭及部隊傷害。
國防部為落實性別分際平等及防杜「性騷擾」等不當情事,於105年6月6日訂頒「國軍人員性騷擾處理及性侵害預防實施規定」,內容除詳列各項行為規範外,並精進性騷擾事件處理時效等相關作法,希冀各單位據以落實性別平等座談及教育訓練作為,防治性騷擾事件,確保官兵權益。
國軍近年肇生性騷擾案件時,肇案人接受調查時皆聲稱無惡意,僅為開玩笑等辯解之詞,然此等行為客觀上對被害人已造成人格尊嚴被侵犯及影響日常生活、工作作息時,即構成性騷擾,故同仁間相處應互敬、互重,謹守性別分際,凡事應自律、自制,秉持「言乎情,止乎禮」,才是正確之道,單位若發生違反性別分際案件,均應管制追查肇因,依「快懲重罰」原則斷然處置,嚴肅部隊紀律,防杜類案再生,確維部隊向心。
言乎情,止乎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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