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5月2日止提醒民眾如期繳納
新聞來源:https://www.gov.taipei/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表示,今(112)使用牌照稅於41開徵,原繳納期限430日適逢例假日,又銀行51(星期)勞動節假,故截止日順延至52(星期二)人如期繳納。

該處說明,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可透過該處所屬各分處「全功能自動化服務機(Kiosk)」,使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登入,就能自助補發稅單,還能直接於機臺以信用卡或行動支付繳稅,也繳納證明或向派駐臺北市區監理所使用牌照稅服務櫃檯申請補發稅單

該處進一步說明,為提升繳稅便利性,眾可多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利用「定期開徵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輸入身分證字號 (或統一編號)車牌號碼,直接線上查繳稅,快速又方便;或下載支援本市智慧支付平台(pay.taipei)繳稅業者APP或台北通APP,掃描繳款書上三段式條碼,完成繳稅。多元繳稅方式可至處網站使用牌照稅開徵專區查閱  

該處特別提醒,使用牌照稅如逾期繳納,每逾3日按滯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0%,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請民眾如期繳納。另外,醒民眾如車輛時不使用,可監理機關理停駛記,報停駛期間按日停徵使用牌照稅;納稅義務人如受疫情影響,無法在規定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捐,於繳納期限內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詳情可至該處網站首頁/新冠肺炎稅捐e專區查詢。

民眾如有任何疑義或繳稅問題,可透過處網站「稅務視訊服務雲平台」,以視訊方式就可以申請補發繳款書或稅務諮詢喔!可撥打國地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該處服務電話(02)23949211181182,有專人為您服務及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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