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開鍘!台北、桃園31家企業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 遭罰62萬
勞動部開鍘!台北、桃園31家企業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 遭罰62萬
勞動部致力推動身心障礙者就業並落實定額進用制度,且於去(112)年2月9日核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簡稱身權法)第96條第2款所稱「無正當理由」,並自同年5月1日生效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