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開鍘!台北、桃園31家企業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 遭罰62萬
勞動部致力推動身心障礙者就業並落實定額進用制度,且於去(112)年2月9日核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簡稱身權法)第96條第2款所稱「無正當理由」,並自同年5月1日生效
勞動部開鍘!台北、桃園31家企業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 遭罰6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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