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危險房屋 高市府協助搬遷安置今日公告限期拆除 原址再生將興建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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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城中城大火發生後,高市府緊急啟動救災、緊急安置及社會救助,同時針對城中城大樓經火害後立即委託本市三大公會進行結構安全鑑定,鑑定結果為建築結構安全嚴重不足,基於公共安全,建議予以拆除。市長陳其邁於本月11日召開記者會說明,城中城大樓依法公告強制拆除後,大樓原址將興建公園,成為鹽埕舊城區新生的起點。
  工務局表示,建築法第81條規定,主管建築機關對傾頹或朽壞而有危害公共安全之建築物,應通知所有人或占有人停止使用,並限期命所有人拆除;逾期未拆者,得強制拆除之。第82條規定,因地震、水災、風災、火災或其他重大事變,致建築物發生危險不及通知其所有人或占有人予以拆除時,得由該管主管建築機關逕予強制拆除。該局依高雄市土木技師、結構技師及建築師等三大公會聯合鑑定結果及建築法規定必須公告強制拆除,以維護周遭公共安全。
  工務局又表示,基於公共安全及考量原住戶搬遷時間,該局於本(17)日至城中城大樓張貼公告限期住戶一個月內必須完成搬遷,12月17日該局將進行強制拆除作業,拆除後原址將興建鄰里公園。同時,城中城大樓原址周邊相鄰建築物,市府都發局亦將專案全額由市府負擔進行建築物牆面整維更新,以展現鹽埕風貌再生。
  高市府表示,都發局在災後第一時間即透過「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提供200餘戶物件,協助城中城住戶入住更安全平價的居住環境,目前已有35戶接洽租屋,11戶簽約入住。而社會局自本月5日、9日、12日及16日已完成4梯次、42戶受災戶搬家,除了協助受災戶搬家、安置,一對一的社工服務也都持續進行,同時也協助申請租屋依親補助,陪同受災戶找尋租屋處或依親,全力協助城中城住民安頓家戶,盡速恢復穩定正常的生活。
  經高市府地政局調查,城中城大樓有388位所有權人,對於高市府所提跨區區段徵收方案,該局已於11月15日寄發意願調查問卷,並告知拜訪日期,已於11月16日起陸續逐戶拜訪,以了解各所有權人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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