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騎乘共享車,依法送辦加重責
某男子和友人聚餐後自認離住處不遠,應該不會倒楣遇警取締,就酒駕騎乘共享機車回家,途中卻因未戴安全帽遭警攔查,被聞到酒味而施以酒測,酒測值達0.79毫克,除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因其駕駛租賃車,應依原酒駕罰鍰金額再加罰1/2。
酒駕被取締會罰款,車子也會被吊扣,為防止酒駕者改開租賃車規避自己車輛遭沒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明定,租賃車業者已告知處罰規定,駕駛仍違規酒駕,得依原酒駕罰鍰金額再加重處罰1/2。
無論聚餐飲酒地點離家有多近,酒後記得請親友接送、找代駕或善用大眾交通運輸工具,切勿自行開車上路,以免遭攔查受到重罰,甚至肇生難以彌補的事故。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