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勿賭博
在國內某陸軍蘇姓女子被控去年7、8月間擔任上兵職務時,在營區以手機上網簽賭,因屢向同袍借貸金錢曝光被查辦、移送,嘉義地院依蘇女涉及陸海空軍刑法,處拘役20日,可上訴,依蘇女涉及陸海空軍刑法在營區賭博罪起訴,陸海空軍刑法第75條第1項定有明文,其立法理由主要考量軍人為賭博行為影響軍紀且破壞袍澤情誼,是與刑法普通賭博罪的規定有所不同,屬特別法,判決書表示,現役軍人在營區等處所以網際網路方式賭博財物,不論賭博網站經營形態封閉或開放,均會構成陸海空軍刑法的營區賭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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