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男子有意追求某公司女負責人遭拒絕,於9月至10月間以「王先生徵婚,可愛就好,可生6小孩最好」LINE帳號名稱,傳送「妳目前單身嗎?工作累需要妳的愛心、叫可愛小姐才是好聽的」等訊息騷擾,被依跟蹤騷擾罪判處罰金5萬元。
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干擾、要求約會、聯絡或其他追求行為,使人心生畏怖,足以影響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就屬跟蹤騷擾行為,可處 1 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10 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愛慕的人並非不能追求,但應有所節制,尤其對方明確拒絕或不予理會時,持續的監視、觀察、跟蹤、盯梢、守候、尾隨或傳送訊息等侵擾方式,不僅無法獲得對方青睞,更將對人身心及生活造成相當威脅,不可不慎!
法務組一分鐘法治教育
追求遭拒訊息擾,違反跟騷很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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