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男子在酒吧見一名妙齡女子喝醉,於是把女子「撿屍」到汽車旅館性侵得逞,還拿了女子皮包內700元,女子清醒時見男子睡在身旁而自己全裸報警處理,男子被依乘機性交罪及竊盜罪,分別判處徒刑3年及3月。
利用男女酩酊大醉、陷入熟睡,或有智能障礙、身體障礙等不能或不知抗拒等狀態而為性交行為,即構成乘機性交罪,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外餐敘飲酒應適可而止,切勿醉到不省人事,給有心人可趁之機,但也不要見人酩酊大醉,就一時色慾薰心而鑄下大錯,傷害了別人,也一手毀了自己的人生。
惡男夜店撿醉女,性侵偷錢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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