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傷防制
自我傷害行為不僅僅是自殺行為,尚包括以任何方式傷害自己身心健康的行為或包含做出傷害性行為而該個體並沒有想結束自己生命的意願之情況,由於部隊的環境不同於一班社會,注重團體生活、生活紀律及團體榮譽,如果發生自傷事件,不但影響到個人及家庭,更會嚴重打擊部隊士氣。國軍自我傷害防治的工作以「預防重於一切」故需要落實「知官識兵」之工作,藉由平日互動及情感便能偵測其行為異常,且在部隊人人都應是防治尖兵,心輔人員在部隊難以面面俱到的關心每一位成員,在日常訓練中除了自助外,也應當助人,當發現異常時,除了關懷慰問外,須適時尋找專業人士求助,可以更有效的協助當事人。另外,各級幹部應運用心理評量測驗、官兵基本資料、大兵手記、家屬聯繫及平日生活考核等多面向管道,主動發掘、篩選及掌握各項徵兆與線索,協助渠等解決問題,方能弭患於無形。
避免法律糾紛,轉載本區文稿請先徵得原作者同意!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