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步被人行道地磚絆倒 高雄市養工處判國賠
龍姓市民晚上外出散步,行經高市博愛與重義路口,被人行道突起的地磚絆倒受傷,認為維修疏失,聲請國家賠償,橋頭地院開庭調查後,市府養工處確有過失,判決賠償14000
散步被人行道地磚絆倒 高雄市養工處判國賠
避免法律糾紛,轉載本區文稿請先徵得原作者同意!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