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視禁餵食規定老伯路邊給獼猴食物
高雄市《野生動物保育自治條例》在今年公告實施後,針對鼓山、旗山、美濃、大社、阿蓮、岡山六區,餵食獼猴最高可直接重罰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民眾不要以身試法,另外依據高雄市檢舉餵食台灣獼猴獎勵辦法中規定,檢舉人向農業局檢舉餵食獼猴案件經查證屬實並處以罰鍰的話,檢舉人可有罰鍰金額百分之二十的獎勵金。
無視禁餵食規定老伯路邊給獼猴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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