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主流化
最近為了同性婚姻,社會吵的沸沸揚揚,婚姻與家庭為社會形成與發展之基礎,受憲法制度性保障」(大法官釋字第554號),一男一女的婚姻具有自然生育與教養子女的功能,目前法律是這麼規定的,有人同意有人反對,如何解決是我們值得深思的!
避免法律糾紛,轉載本區文稿請先徵得原作者同意!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