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國家化
我國「軍隊國家化」最重要的精神與根據是在於我國憲法第138條,「全國陸海空軍,須超出個人、地域及黨派關係以外,效忠國家,愛護人民」以及國防法第6條中所規定的「國家軍隊必須維持中立,獨立於個人、黨派之外」。軍隊國家化的意義,在說明軍隊並非個人的軍隊,而是國家的軍隊,因此,軍隊應該要服膺憲法、效忠國家,如果軍隊不能國家化,很可能造成國家的分裂與動亂,如此一來軍隊保國衛民的責任則將被扭曲;而政治中立則在強調,軍人應該超出個人、地域及黨派關係,因為在民主體制的國家,軍隊的中立化是實施民主政治的重要指標之一,如果軍隊不能中立化,將可能淪為政治鬥爭的工具,破壞民主政治機制,甚至導致國家政府的動盪與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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