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四十八)》
(記者張綺雯/報導)卡關十餘年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終於在2016年年底通過,並於2017年12月18日正式上路,被眾多學者專家揪出許多缺失和弊端,無法保護納稅人。2018年3月17日週六上午8:30,中視神氣家族《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四十八)》節目中,司改國是會議委員張靜律師表示,少有法律還沒施行就被嗆,政府應主動檢討修正;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教授指出,納保法是怪法律,財政部變憲法機關,角色錯誤;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人權保護委員會委員蔡富強律師認為,最重要的是要平反被稅務欺凌的無辜人民,若做不到,政府喊轉型正義就是假的。太極門網站www.taijimen.org同步播出,歡迎收看。
去(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正在進行時,司法院卻悄悄頒行「核發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審查要點」,不分良莠,讓現任62位行政法院法官全部取得稅務專業法官資格。缺乏專業、判人民敗訴的行政法院法官,不因納保法而淘汰,反而就地合法。張靜律師痛批,納保法公布一年後施行,這一年司法院可以做培訓工作,就是不做。納保法立法精神本來要讓不良、不懂稅務的法官離開,退場機制反而變成進場機制,真是荒唐!呼籲大家一起努力,讓立法委員儘快提出修正案。
蔡富強律師指出,稅務訴訟人民敗訴率高達94%,是行政法院的法官沒辦法發揮司法監督行政機關的功能。有13則租稅法令被大法官宣告違憲,竟沒有一則是由行政法院法官聲請,全由人民聲請。財稅機關的解釋函令不是法律,行政法院法官不受解釋函令拘束,可直接不適用,也竟然有23則,都是人民敗訴確定後,聲請大法官釋憲,才宣告這些解釋函令違憲,足見「台灣這一批行政法院的法官,根本完全不合格!」
蔡富強舉出台灣法稅指標性案件──太極門稅案,集合行政機關各種違法濫權案例。稅務機關以已被刑事法院判決無效而廢棄的起訴書,作為發單課稅的依據,起訴書只是待證事項不可作為證據,但是太極門案件就是這麼離譜,違法發單歷經21年不能夠確定,自始違法的稅單應直接宣告無效並撤銷,為何至今仍纏訟不止?是因為稅務機關的蠻橫,與司法機關的無能,才造成稅務機關持續肆無忌憚的侵害人民。2007年太極門案就已經獲得法院三審判決無罪、無稅確定,並認定敬師禮是贈與性質,依法屬免稅所得,但稅務機關卻不採刑案的判決,只採對他有利的,對於人民有利的,就完全摀著耳朵,矇著眼睛。
真理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吳景欽揭露,環保署訴願委員會撤銷訴願的比例升高成為行政單位的第一名,是因為新任署長重新換一批訴願委員,當中有深具正義感的環保教授和環保團體的律師。然而,財政部訴願委員會的訴願委員都是財政部自己的退休官員,「萬年訴願委員會」的問題應該一併加以檢討。
陳志龍教授指出納保法中許多不合理之處。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產生爭議時,應透過司法來審查,解決爭議,第二條,主管機關為財政部,變成憲法機關,違反權力分立,角色不對。第五條,納稅者無合理之政策目的不得為差別待遇,意思就是說,如果有合理的目的得為差別待遇?凍結了憲法第七條的人民平等權,僭越憲法條文!第七條,稅捐稽徵機關認定課徵租稅之構成要件事實時,應以實質經濟事實關係及其所生實質經濟利益之歸屬與享有為依據。陳志龍表示,爭議應依證據來處理,怎麼用實質事實?是在玩文字遊戲。第九條,解釋函令每4年檢查一次,違法的解釋函令就是癌症,癌細胞應割除,而不是繼續生長4年再檢查。
張靜律師痛批,納保法公布一年後施行,這一年司法院可以做培訓工作,就是不做。納保法立法精神本來要讓不良、不懂稅務的法官離開,退場機制反而變成進場機制,真是荒唐!
蔡富強律師舉出台灣法稅指標性案件──太極門稅案,集合行政機關各種違法濫權案例。因為稅務機關的蠻橫,與司法機關的無能,才造成稅務機關持續肆無忌憚的侵害人民。
吳景欽教授揭露,財政部訴願委員會的訴願委員都是財政部自己的退休官員或是御用學者,「萬年訴願委員會」的問題應該一併加以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