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糾紛突超車又降速雙方互毆 屏東地院依傷害罪判刑
張姓男子、蔡姓男子行經里嶺大橋發生行車糾紛。蔡男過程中突然加速、降速,超越張男駕駛汽車,引發張男不滿,停下來理論,發生爭
行車糾紛突超車又降速雙方互毆 屏東地院依傷害罪判刑
避免法律糾紛,轉載本區文稿請先徵得原作者同意!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
✖
這是圖片廣告文字描述,可以自由編輯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