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3/1起重罰!
酒駕肇事率高,死傷慘重,公路總局表示,為降低酒駕肇事件數,今天起酒駕者道路安全講習課程將拉長,從現行初犯4小時延長為6小時,累犯將從6小時延長為2天、12小時;另外,1年2次酒駕的累犯更將增加戒酒課程,以及要到創世基金會和看守所、監獄等參訪。
公路總局表示,為矯正汽車駕駛人酒後駕車違規行為,及對違規再犯者加強講習教育,配合新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規定,自今天(3月1日)起,所轄各區監理所(站)對於汽車駕駛人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所開設「酒駕違規班」及「酒駕再犯專班」的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時數,將由現行4小時及6小時分別延長為6小時及12小時。
公路總局表示,今天起全面實施為6小時之「酒駕違規班」及12小時「酒駕再犯專班」,課程內容除著重酒駕生命教育、法律責任及酒精對人體健康影響、酒癮預防與治療外,對於1年內2次以上酒駕違規者開設之「酒駕再犯專班」,也另增加戒酒案例及通知至指定處所實地教育課程,包括創世社會福利基金會、看守所、監獄等各區監理所(站)指定講習處所實地教育,藉由親眼見證因酒後駕車導致傷殘的當事人或家屬或受刑人,強化講習矯正酒駕違規行為講習效果。
另外,汽車駕駛人於接獲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通知後,應按各辦理講習單位指定日期攜帶講習通知單、駕駛執照或國民身分證前往講習場所報到參加講習。如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4條第3項規定開罰1800元;經再通知依限參加講習,逾期6個月以上仍不參加者,則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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