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挖女眼案 重傷害判5年 施暴男另涉砍婦案 兩罪合併執行
村民得知判決直呼判太輕了去年發生在屏東縣高樹鄉的超商潘姓女店員遭挖眼及早餐店范姓婦人被持刀砍傷案,檢方分別依涉嫌重傷未遂罪及殺人未遂罪起訴,屏東地方法院昨天
屏東挖女眼案 重傷害判5年 施暴男另涉砍婦案 兩罪合併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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