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民集結凱道 反財稅黑手 要美好台灣
記者 林曉玉 /台北報導
12月18日微雨的晚上集結上萬民眾在凱道提出稅改訴求,吶喊「反財稅黑手」、「我繳稅、拒絕違法課稅」、「平反稅務冤案,終結萬年稅單」。凱道上雖寒冷,卻不減民眾對稅務改革的決心,在一片手機的燈海裡唱著「黃昏的故鄉」,唱出對稅務不正義的悲鳴。並有多位稅災戶站出來,分享自身遭遇,呼籲政府重視賦稅人權。
高雄稅災戶林珣瑛特地北上抗議,她指出2005年她與前夫簽字離婚,一開始只有分居但尚未辦離婚登記,當年度的綜所稅還與前夫合併申報,當時她還幫先生繳清當年度的營利事業所得稅,沒想到2010年又收到國稅局寄來的補稅單及罰款,原因是當年前夫經營的企業收了虛設行號發票做進貨發票,因此要補稅加罰,而前夫因生意失敗等因素無法繳交,因此國稅局找上了當時跟前夫合併報繳綜所稅的林珣瑛。收到稅單的她到國稅局要求調閱相關資料,卻被稅務員以個資法不能公開前夫的資料為由拒絕!開單要人繳好幾十萬的稅卻不告知稅怎麼來?老百姓只能啞巴吃黃蓮、乖乖吞下稅單嗎?
林珣瑛表示,次子於2008年罹患血癌,治療花費龐大,實在無能力及精神對付國稅局之無理取鬧,且她認為早與前夫已經在2005年3月8日簽離婚協議書且分居,2006年3月21日到戶政事務所登記離婚,2010年8月6日卻還突然接獲國稅局補繳2005年綜合所得稅單263,377暨罰款71,507元,既然離婚了為何還被要求要「稅」在一起?
中華大學行政管理系副教授曾建元,感謝萬人都來關心稅務議題。並表示2013年他家因除濕機設計不良造成電路短路引發火災,向廠商提出支付財產損失及一切重建費用的賠償,和解賠償金卻被國稅局指為所得,並開出補繳所得稅和罰鍰20多萬元,令曾建元無法置信,他表示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指出,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後,政府應自行撤銷。台灣高達近908萬件欠稅欠費待強制執行案件未結案,政府應主動逐一清查並應撤銷違法稅單。
來自彰化縣的林先生也到場抗議國稅局未經查核濫開稅單,他表示,因為工作難找,就業困難,於是買一塊農地自力生活,但農地滿是石頭、磚塊和垃圾燃燒的廢棄物,無法耕種,他請不起人,只能憑一己之力整地改良。沒想到卻接到稅務局的地價稅稅單,林先生質疑「我的土地是農地,農地是不用地價稅,為甚麼要跟我徵地價稅?!」他後來因無辜被課差額地價,而向台中行政法院提起訴訟。但是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只是照抄行政單位的訴願決定,完全不理睬人民提供的證據資料。林先生表示,行政法院既然無法公平審判,根本就是多設的,乾脆廢掉。他現在沒有收入,生活困難,他很感謝法稅改革聯盟給他機會,站在凱道的舞台上,把積壓在心中的鬱悶說出來。
台中顏先生廠設大陸,台灣設有辦事處負責原物料採購,2005年時突遭國稅局要求補繳20萬營業稅,顏先生向國稅局澄清在台辦事處只做進銷存的轉帳,業務很單純,但因覺得不想在此費心,還是接受國稅局協商,再多補繳20萬營業稅。不料隔週,國稅局人員又來說:長官說20萬不夠,後面要多加1個0,變成200萬才行。同時跟顏先生說:你常在大陸進出,若不繳則限制出境。顏先生被迫繳清200萬稅款,同時在會計師建議下,將台灣辦事處結束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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